招待所使用申请表
申请单位 (加盖公章)
使用事由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使用日期
自 月 日
至 月 日
使用时间
中午 / 晚上
住宿人数
房间数量
申请单位负责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总务处负责人意见
(3间/3日以内,含)
总务处分管校领导意见
(6间/6日以内,含)
校长意见
(6间/6日以上)
备注:1、标间为2人/间。管理员:郑小莉,电话:13726065880。
2、办理住宿手续时交押金100元/间,退房时检查物品无损坏或丢失即退回。
3、3间/3日以内(含),总务处可直接审批,超过该范围的申请在给出意见后报上一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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