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及《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9月集中认定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的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年级辅导员审核、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等程序,现将2026年春季学期增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年级辅导员反馈,公示时间:2026年4月15日—2026年4月17日(共3个工作日)。
| 序号 | 学院 | 班级 | 姓名 | 认定等级 | 备注 |
| 1 | 光电信息学院 | 应电253 | 孙佳鑫 | 特别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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