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
12月10日下午,学校在立德楼405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邀请了中山市委宣讲团成员、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教授王福山作专题辅导报告。林艳芬书记主持学习会并作总结讲话,全体在校领导,中层干部、科长、教研室主任,教师党支部书记和学生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王福山教授表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这是中央立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王教授以《意见》出台的背景为切入点,通过典型的事例和详实的数据,围绕建设先行示范区的部署要求、建设先行示范区的重大意义、《意见》的主要内容和深刻内涵、广东建设先行示范区的部署安排、深圳推进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措施和进展、境内外对建设先行示范区的热烈反响、广东以先行示范区建设为牵引加快推进“1+1+9”重点工作、中山切实增强推进大湾区建设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等八大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和阐述。王教授的讲座内容丰富、语言生动,对大家全面系统地学习贯彻《意见》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指导性。
林艳芬书记作总结讲话。她指出,要读懂弄通《意见》,先要从“三个深刻理解”把握重点:一是深刻理解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要意义;二是深刻理解《意见》中的“先行”;三是深刻理解《意见》中的“示范”。她表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广东发展是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的,建设示范区是党中央赋予广东、深圳的又一重大使命、重大任务、重大机遇,必将对新时代广东改革开放再出发、创造新的更大奇迹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她希望,大家在学习上,要将《意见》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十九届四中全会重要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岗位工作职责结合起来,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在工作上,要充分发挥大局意识和先锋模范作用,要从学校发展大局出发,不要只关注自身、本部门的利益,只有全校上下一盘棋,拧成一股劲,人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才能实现新发展、展现新作为。
学习会结束后,全体与会人员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
撰稿人:钟嘉妍
审稿人:李 衡
撰稿部门:宣传统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