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的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日-4月4日放假,共三天, 4月1日(星期六)正常上课、上班,教学安排由教务处负责通知。
二、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安排好假期前后的工作,并在放假前对本部门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对本单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师生员工平安祥和地度过节日假期。
学生处、相关系部及总务处要安排好学生的节日生活,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确保安全稳定。教学部门要落实好节日前后教学事宜,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总务处要加强节日假期的值班巡逻,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假期的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按照学院值班安排表的安排做好值班工作,遇有重大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