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2017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五一节放假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共3天。5月2日(星期二)上班、上课。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值班管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度过祥和平安的节日。 三、放假期间,各单位应安排专人值班(于4月28日前将值班安排报学院办公室)。 特此通知。
2017-04-24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