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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2016-2017学年院内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院内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院勤工助学工作,根据《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16-2017学年院内勤工助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资助经费管理的通知》(粤教助函【2016】40号)文件精神,本学期我院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工资薪酬调升为360元/月(每月不超40小时)。因2016年经费固有,故本学期各部门勤工岗位数与上学期一致,不得增设。
       二、各部门详细填写《院内勤工助学岗位核定表》(附件1),并于2016年9月20日前将电子档(OA邮件)和纸质档送交我处(立德楼310),逾期不再办理。
       三、为发挥有限资源的最大效益,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通过勤工助学岗位进行经济解困、获得能力提升。各部门勤工助学学生中贫困生的比例不得低于80%,若低于该比例,非贫困生的工资将由部门自行支付。贫困生应通过每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四、上学期录用的学生,若这学期继续留用,请在“本学期留用情况”栏目里注明该信息。
       五、本学期所缺岗位的学生补缺需经学生处、所在教学系审核通过后,由用工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和学生实际,在2016级新生中择优录取。
       六、学生处将定期考核学生在用工部门工作情况。为便于管理和信息畅通,用工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勤工助学学生的各项工作,做好每位勤工助学学生考勤和管理工作,学生处将根据考勤和考核情况对当月勤工助学的同学进行审核和发放工资。
       七、具体岗位招聘、招聘时间等详细信息请关注学院主页“通知公告”栏。
       请各部门积极配合,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本次勤工助学学生的岗位调整与招聘等工作,确保新学年参加勤工助学学生能按时上岗。   
附件:院内勤工助学岗位核定表
学生处
2016年9月13日

2016-09-13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