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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报名参加2015年度广东省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中山班的通知》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近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报名参加2015年度广东省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中山班的通知》文件,学院是中山市此次提升计划培训项目唯一承办机构,将在12月下旬开展培训。请各系(部)、处(室)甄选、推荐符合条件的我院校友、优秀毕业生和校企合作企业报名参加,择优录取。
       一、  报名条件
  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下简称初创企业)等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领导职务,且于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原则上每户初创企业参加培训人员不超过1名。重点选拔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带动就业效果好且创业历程具有较好示范作用的初创企业经营者。获得过创业比赛奖项或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受过有关部门表彰(评选为创业先进典型者)或已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
       二、培训安排
       以培育和提升初创企业发展优势和竞争力为目标,紧紧围绕初创企业经营管理实际需求,设置宏观形势与政策、商业模式创新、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与素养提升、绿色制造与智能制造、信息化与大数据“两化融合”等五大模块培训内容,采取集中授课、参考考察、交流对接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三、培训要求。
  培训项目学制4个月,分3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12月下旬(5天)、第二阶段2016年1月中旬(5天),第三阶段2016年3月中旬(5天)
       四、结业证书。
       学员按规定完成学业的,经考核合格,颁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制作的《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结业证书》。后续服务。获得结业证书的学员,可优先推荐参加优秀创业项目评审、创业大赛等活动,优先享受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场地支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孵化、创业资源对接、创业信息交流等相关服务。
      五、收费标准
  财政将按1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学费补助,参训学员免交培训费,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人:刘岩   联系电话:88291895(内线3894)
      
关于报名参加2015年度广东省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中山班的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11月24日

2015-11-24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