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院勤工助学工作,根据《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15-2016学年院内勤工助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详细填写《院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1),并于2015年
9月20日前将电子档(OA邮件)和纸质档送交我处(协同创新大楼310),逾期将不再办理。
二、上学期录用的学生,若这学期继续留用,请在“本学期留用情况”栏目里注明该信息。
三、本学年所缺岗位的学生补缺需经学生处、所在教学系审核通过后,由用工部门岗位要求和学生实际择优录取。
四、每个岗位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个小时。
五、学生处将定期考核学生在用工部门工作情况。为便于管理和信息畅通,用工部门要确定
专人负责本部门勤工助学学生的各项工作,做好每位勤工助学学生考勤和管理工作,学生处将根据考勤和考核情况对当月勤工助学的同学进行审核和发放工资。
希望各部门积极配合,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本次勤工助学学生的岗位调整与招聘等工作,确保新学年参加勤工助学学生能按时上岗。
学生工作处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