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学校社会培训精品课程建设进度,依据《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培训课程开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现面向全校教职工公开申报社会培训课程开发立项(以下简称课程),经学校同意立项开发的课程给予课程开发补助,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5月21日—6月1日
二、课程开发范围
(1)2015年一般课程立项申报围绕4个大类,具体分为:
1、企业管理类(适应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知识提升需求,适应企事业单位在岗人员职业素养与职业发展需求);
2、居民文化修身类(适应社区居民文化素质提升需求,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3、法律法规类;
4、语言类。
(2)2015年专项委托课程立项2类,分别为:
1、人民防空教育培训(限中山市人防教育研究中心讲师团申报)
2、残疾人及残疾工作者培训(适应残疾人及助残工作人员培训需求)
三、课程开发立项数量及费用
1、申报课程需紧紧围绕其中某一大类,课程名称自拟,择优立项。
2、课程开发补助费用:按照课程验收评审结果,给予2000-6000元课程开发补助费用。
四、申报对象
我校在岗教职工。要求身体健康,且能安排充足的时间进行授课。
五、申报要求:
1、课时要求:开发课程课时一般在20课时内,其中单个课件时间在2.5小时(4课时)。
2、成果形式:成果形式一般为课程课件。鼓励课程开发申报人员开展系列课程研究。
3、进度要求:课程开发须在7月10日前完成。
六、申报流程
1、申报。有意申报者请按要求填写好《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培训课程开发申报书》(附件),个人申报课程不得超过3门。申报人将申报书(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通过OA邮件发送)于6月1日前交至继续教育学院(实训校区合作大楼206室)汇总及审核,逾期概不受理。
2、论证审核。继续教育学院组织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论证。
3、立项公示。将通过学校OA和网站公布立项结果。
4、课程开发。同意立项的课程签订协议书,约定课程开发完成时间等事项,进行开发。
5、课程验收。继续教育学院组织评审组对课程开发成果进行评审。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岩 联系电话:88291895(内线:3894)
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