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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寒假即将来临,为了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实训)室及仪器设备的安全,保证下学期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教学系(部)结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排查,消除隐患

1、请各系部在112前完成实验(实训)室的安全自查工作,并及时排除隐患。特别是要对贵重设备、危险化学品、水电、门窗、防盗报警装置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

2、假期无工作任务的实验(实训)室,在排查并确保没有安全隐患后,应切断照明和动力电源开关,开启防盗报警装置。

二、落实责任,加强管理

1、因工作需要,需在寒期使用实验(实训)室的,要做好相关交接工作和使用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2、封条由各教学系(部)自行印制,请各教学系(部)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在114前完成封场工作。

三、妥善安排、信息畅通

各教学系(部)要妥善安排好实验(实训)室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定期对实验(实训)室进行安全检查,并确保值班人员信息畅通。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

实训中心

二O一四年一月八日

2014-01-08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