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学系: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的要求以及依据《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第十二、十四条的规定(见附件),现由广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展2013年广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资源的填报工作,现将填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目的
整合全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的数据,使其发展为广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服务的数据库,为使用共享仪器的企事业单位提供更加准确的服务。
二、填报对象
(一)需利用财政性资金或国有资本购置建设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单位。
(二)受省级及以上财政经费资助的重点实验室、公共实验室。
(三)利用社会资金购置、建设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单位,鼓励上报并参与共享。
三、填报内容
(一)凡在2012年12月31日前被列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单台账面值原值在人民币3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
(二)列入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分类编码表的,并且利用财政资金或国有基本金额或部分出资购置、建设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
(三)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按照法律规定必须上报上述。
四、填报流程
(一)实训中心为学院一级账号填报学院相关信息。各系为二级账号申报,并由实训中心使用一级账号开通和管理。
(二)本次填报实行二级账号填报,一级账号审核,填报前请各系填报员应详细阅读系统中的填报帮助,了解系统操作和各数据的填报说明。
(三)经一级账号审核,不符合填报要求的数据将退回重新填报。
五、填报时间
(一)有关教学系收到通知后两天内将数据填报员信息报送实训中心。
(二)各系应在2013年12月1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工作。
本次填报请有关教学系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并组织填报员做好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填报工作,确保填报数据准确、完整和及时。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将大型科学仪器资源数据填报工作作为本系一项长期基础工作。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志清 联系电话:88291215(3215) 13424586955
附件1:《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
附件2: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表
附件3: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分类编码表
附件4:数据填报员信息回执表
实训中心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