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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中山市2014年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2014年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和评审工作已经开始。根据中山市社科联《关于开展中山市2014年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社联通〔201321号), 按照新修订的《中山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管理制度》(中社联通〔20131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立项原则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问题,紧密结合中山的实际,聚焦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心,关注党委政府重视的问题,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关注社会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中山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

2、立项原则:按照面向全市、竞争择优、不重复立项原则组织开展立项工作(凡国家、省、市已立项或国家、省下达到市有关部门的调研任务,不能申报;凡市直有关部门已完成相关研究的课题,不得申报;单位或企业资助经费的项目只能申报自筹经费项目)。

二、申报资格和条件

1、凡具有中山户籍的社科理论工作者,均可申报。

2、课题组须由35人组成,每位成员限报1项。

3、资助课题、自筹经费课题组负责人需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副处及以上职务、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担任社科组织负责人其中一项条件,且须直接参与课题调研和相关工作。

4、青年课题组负责人,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含40岁),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含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如不具备上述学历、职称条件,又确有研究能力的,需有两名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并填写推荐人意见表。

三、成果类别和要求

1、成果类别:成果为专著、研究报告两类。所有成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3-6月:调研阶段;7-9月:初稿完成及初评阶段;10-11月:终审结题阶段),如不能在11月前完成的,本年度将不予评审结题,需延缓结题的应于9月底前向市社科联提出书面申请。

2、成果要求:成果要立足中山、服务大局,突出前瞻性、规律性和对策性研究,提倡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攻关。

四、申报范围和办法

1、申报范围:请申报者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特长,自行选报资助课题、自筹经费课题、青年课题三类课题之一。

2、申报办法:

1)由申请人填写《中山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表》(一式4份)(附件1)于2014110日上午下班前送至学院工程研究院。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2)在线填报。请各申报老师在学院科研管理系统中申报,截止时间2014110日上午11点前。

联系人:张桂芝,联系电话:89963282,内线3282

附件1:《中山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表》

工程研究院

2013.12.10

2013-12-10 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