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公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人社发(2012)357号)有关规定,现对学院公考招聘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办公楼一楼组织人事宣传处
1、电子相片要求: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大小:≤500K、JPG格式;命名规范:“招录岗位编码”+“#”+“身份证号码”
2、纸质相片要求与电子版相片同一版本,一张纸质相片贴报名表,一张后面写好姓名,与其他材料一同上交。
1、报名表必须由报名者本人手写填报,要求使用蓝黑色钢笔填写,不得打印,不得委托他人填写。
2、表格必须如实填写,经审核发现与事实不符的,所有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验证后返回,复印件上交。户口本复印件需户主页和个人页。
(四)所有报名资料需按照以下顺序统一装订,要求用订书器装订结实,不要用回形针、长尾夹等夹在一起,避免遗失。
(一)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所有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给予报名。
(二)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入职手续者即时取消入职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报名时进行的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报名审核结果以学院网站公告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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