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开明办[2013]1号文件精神,开发区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13年1月6日—2013年1月29日开展2012年度开发区精神文明建设检查评比工作,并对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社区)和个人给予表彰。请相关部门统一思想,密切配合,认真整理申报2011年开发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所需的材料(具体分工见附件2),并于1月11日11:00前将相关工作总结(依据考核细则)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送至组织人事宣传处武秋凤老师邮箱,工作总结纸质版及其佐证材料(盖章)请于1月15日前送至第二办公楼205室武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