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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山市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1、市重大科技贡献奖。重点受理在我市科技发展和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原则上要求被推荐者现仍在科研一线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近5年里曾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进步奖、中国专利金奖、省专利金奖、省科学技术一等奖,或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共2次以上的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在基础科学、应用技术研究或工程技术开发中取得重要学术成就、具有重要学术影响,或在生产实践中取得重大技术突破、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取得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大贡献。

2012-12-21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