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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部门目标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以2012年签订的目标任务达成度、服务对象满意度和院领导评价为依据。目标任务考核(其中目标任务书中的“兼职教师享受政府津贴人数”一项,因未作经费预算,所以此项均为满分)得分占60%,部门服务满意度测评占15%,分管院领导评价分数占15%,院领导集体评价10%(权重示意图见附件三,院领导对部门的评价依据见附件四、附件五)。因现代服务系和管理工程系在年度初尚未分开,一起签署的目标任务,拟目标任务达成度一起考核,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分管领导及院领导集体评价分开进行。

2012-12-27 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