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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七批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现将《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五、六批培养对象考核工作和第七批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2】57号)文件(见附件1)通知大家,请大家认真阅读学习文件,对照省级培养对象和国家级培养对象的具体条件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申报表》。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于6月27日前联系人事部门。

2012-06-25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