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通知,2021年将采用申报评审方式遴选“强师工程”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特教)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现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21年“强师工程”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特教)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请各学院组织教师按通知要求开展项目申报。相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重点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能力提升工程”类培训项目申报。
二、项目申报要求
1.根据项目申报要求做好调研并认真研究和制订项目申报(附件2)书及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科学设计培训内容,组建专业素质高、教学能力强的培训团队,充分体现专业优势和特色,创新培训模式,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可申报1个或多个子项目,亦可在已有的一级项目框架下申报其他符合培训主题的子项目。
3.中职省级培训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联合申报。
三、其他事项
1.省级培训项目的经费标准为集中面授(跟岗阶段)按照不高于550元/人/天的标准,网络研修按照不高于4元/人/学时的标准核拨。经费包含培训费、资料费、课程资源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集中培训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2.申报材料须实事求是,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3.培训学时每天按8学时计。
请于2020年11月5日前将培训项目申报书(附件2)、培训实施方案(附件3)及相关培训项目佐证材料(电子档)通过钉邮发至继续教育学院李召旭老师处。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制作、盖章等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办理。
联系人:李召旭 联系电话:88297895(内线894)
附件1:201020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21年“强师工程”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特教)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特教)教师、校(园)长培训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广东省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特教)教师、校(园)长培训实施方案.doc
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