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中山市第十二届教育科研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中教研〔2021〕154)的精神和要求,学校组织了校外专家对我校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现将拟推荐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18日。
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院纪检监察室或职教研究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有具体事实或证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凡不签署或不报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的电话和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职教研究所:李老师
电话:88291195
地点:立德楼1105-2室

职教研究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