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1〕41号)等文件精神,经二级学院申报、创业学院审查,拟向省教育厅推荐现代光学产业学院申报2021年省高职教育示范性产业学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
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校创业学院反映,反映的情况必须有具体事实或证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凡不签署或不报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的电话和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创业学院:江瑞毅
电 话:88291051
地 点:立德楼204室
创业学院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