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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做好“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做好“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预通知》(粤民宗发〔2025〕31号,详见附1)转发给你们,请校内有意推荐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遴选和推荐模范集体和个人,并认真填写《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表》《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表》(详见附件2,需提供可编辑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版),于5月5日12:00前通过钉钉平台将推荐材料发送至组织宣传统战部杜子后老师,联系电话:88291865。

每单位限推荐1个模范集体和1名模范个人,由学校择优遴选后统一上报。


附件:

附件1:《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做好“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表》《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表》.doc



组织宣传统战部

2025年4月30日


2025-04-30 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