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等要求,现将“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审对象
报名《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的人员。
二、时间
2025年5月26日14:30—17:00和2025年5月27日14:30—17:00
三、地点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立德楼1611室
四、复审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请核实填报信息,确保准确)并手写签名;
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1张A4纸上);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5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
6.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8.其余要求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和报考指南执行,如学校要求与公告、指南相冲突,以公告、指南为准。
资格复审时,留存证书复印件退回原件,有关证明材料留存原件。复印件要求A4纸,原大小复印。
五、其他
资格审核现场确定审核结果,发放《资格复审结果通知书》,面试时需携带。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可进入下一环节,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特此通知。
联系人:吴老师(0760-88291712)
附件:
人员名单.xlsx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