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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在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的决策部署和《广东省“技能照亮前程 人才赋能产业”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行动方案(2025-2027 年)》具体要求,助力毕业生以一技之长创造美好前程、实现高质量就业,学校拟继续面向在校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等级

学校在校生技能等级评价:三级(高级)。

二、评价条件

学校在校毕业学年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籍在册)学生,且本年度未报名参考同类职业技能等级考试的学生。

三、收费

免费评价(每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毕业学年<在籍在册>学生只有一次免费考试机会)。

四、评价工种范围及时间安排

五、考试报名与备考工作流程

(一)考试报备。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实际需求和教学计划,在以上(第四项认定时间安排)考试日期范围内自行安排具体考试日期,并以公函的形式将拟定的认定职业(工种)、考试日期和考生人数于考试前40天报备到继续教育学院,以备市考试院统计与督导安排。

(二)组织学生报名。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填写《考生档案基本信息导入模板》(附件1),收集学生电子照片(照片格式见附件2)和《在校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集体报考证明》(格式见附件3)。并于报备考试日期的前30天将相关材料报送继续教育学院。

(三)审核考生资料。继续教育学院对各考生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建立考试计划。继续教育学院于考前20天在学校考试系统和省职业技能指导服务中心监管系统申报考试计划。

(五)考前工作准备。继续教育学院于考前10天下达考试通知单和派发考生准考证。各二级学院于考前5天配合继续教育考场准备(包括考场清洁、设备维护和调试等)。

(六)考试工作组织。具体考试当天工作流程另行行文通知。

六、考试方式

本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理论知识考试采用上机考试。技能操作考试采用现场实操或纸笔方式进行。两项考试均采用百分制,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七、成绩公布及复核

1.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继续教育学院公众号、相关二级学院内部网、班级群公布成绩。

2.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5天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其他时间段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继续教育学院在收到复核申请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答复考生。

八、证书颁发及效用

(一)证书颁发与查询

考试合格学生,由学校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该证书全国通用,可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zscx.osta.org.cn/。

(二)证书样式

42613

(三)证书效用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同原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效用:

1.享受同等的培训评价、就业创业、技能提升补贴,纳入人才统计、个人所得税抵扣、高技能人才表彰。

2.可作为出国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3.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九、其他

(一)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积极组织院内学生报名和备考,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应考尽考。学校对组织学生参考且通过率在90%以上的学院和相关老师进行表彰。

(二)技能等级认定时间原则上按报备时间执行,如有必须临时性变更,二级学院需提前20天向继续教育学院书面提出变更申请,经同意后实施。

(三)二级学院应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核。如故意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取消相应考生资格,并对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四)继续教育学院技能等级认定联络人:石老师,88291880;李老师,电话:88291602。


附件一:考生档案基本信息导入模板-v2.xls 

附件二:考生导入照片要求.docx 

附件三:在校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集体报考证明.doc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9月9日


2025-09-09 15:13